本報訊(記者王若英)8月5日,記者從銀川市興慶區法院瞭解到,該院審結一起利用綁定銀行高管電話騙取電銷紀念幣的刑化療副作用事案件,被告人蘆某“輕鬆”行騙的經過令人咋舌。
   2013年5月,蘆某用偽造的身份證辦理了某銀行寧夏分行高管張某某辦公固定電話的“一號通”綁定業務。隨後,蘆某用綁定的手機號碼冒充張某某,向上海今銀實業有限公司騙購了第五套人民幣同號鈔珍藏冊(8同號)60套、毛澤東誕辰120周年第五套人民幣同號鈔精品冊(8同號固態硬碟)100套,總價值4.3萬餘元。同年6月,蘆某用偽造的身份證辦理了另一銀行銀川分行副行長張某辦公固定電話的“一號通”綁定業務,用相同手法冒充張某向上海侯凱禮品公司騙購了第五套人民幣同號鈔珍藏冊(8同號)120套、第四套人民幣同號鈔珍藏冊(4同號)1套,總價值3.6萬餘元。蘆某被抓後,向公安機關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為,並主動將58440元退賠款交至法院。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蘆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SD記憶卡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已構成詐騙罪,最終判處蘆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處罰金2萬元。  (原標題:男子冒充銀行高管騙購電銷紀念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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